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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客人签署购物店与自费项目协议

2018-03-04
 (第一部分)经旅游者与秦皇岛中国青年旅行社(0335-3027061  3027561  13503357219)充分协商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
1、秦皇岛地区购物店(秦皇岛旅游局特许旅游购物店)是旅游局指定的购物店,是游客和当地人的购物场所,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,但国内各省之间会存在差别,请您仔细做好攻略谨慎购买并自行甄选,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;
2、购物活动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秦皇岛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,除本补充协议中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。
3、游客自行前往非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;
 
(第二部分)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充分沟通,就本次旅游的自费内容、自理项目充分了解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
1.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,根据自己的喜好,自愿选择自费项目,相信秦皇岛的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;自理项目是指为了方便游览及更好的游览景区,由景区提供的小交通(例如景区内的电瓶车、索道等)或健康用品,是在景区游览过程当中游客的自主选择,主体是景区与游客,旅行社不做任何推荐,与旅行社无任何利害关系;
2.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,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成行的人数,且在时间、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,旅行社予以安排,如因行程安排、天气、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,请您理解;
3.自费项目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态,自愿、自主决定。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,如果全体客人一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项目,请全团客人签字同意,导游方可安排。4.自费项目统一标价,自费项目价格组成包含:门票、车费、导游和司机服务费、停车费、预订费等综合费用;如您同意参加,须书面签字确认,一旦发生纠纷,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,以保证您的权益;
 
(第三部分)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(一、二)所有内容,并愿意在友好、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:
   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、自费特色、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我经谨慎考虑后,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,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,旅行社并无强迫。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者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我同意《合同补充条款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 
签字:
时间:


联系方式
●公司名称:秦皇岛中国青年旅行社
●公司地址:秦皇岛市文化路世贸官邸2-901
●开户银行:秦皇岛市交通银行营业部
●账号:133050022 01014 1131374
●联系人(地接部):周苏13503357219   15303283761
●电话:0335-3027061 3027561
●QQ:315841437 552484875
●网址1:www.beidaihe0335.com
●网址2:www.bdh0335.n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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